其實我很早熟,在國小一年級的時候,就在物色會讓心噗通噗通跳的女生了。

那個時候喜歡一個女生,一路就喜歡到六年級,

我很幸運,因為我和她同班六年,但我只和她說過六次話吧我想,

很快的畢業了,六年的暗戀感情,也很快告吹了。

 

到了國中,我花心的喜歡上另一個女生,運氣也不差,

因為國中不分班,所以也同班三年,但又是另外一個暗戀的三年。

 

長到五專,18青年,情豆初開,我身邊所有的同學,

幾乎都開始接觸所謂純純的學生愛的時候,

但我把所有時間都放在我的嗜好上:打籃球。

好聽的說是我一直在準備好我自己,

難聽的講是我可悲的習慣一個人的生活了。

 

皇天不負苦心人,愛情終於悄悄的來了,

是在我準備大學考試的時候,補習班的一位女孩子,

雖然身邊的朋友都說我不適合她,

但我從沒想那麼多,因為她吸引我的,是我從沒想過的,也從沒遇過的。

這段不算愛情的愛情,來的快去的也快,

全心卻無知的當時,最後還是難以招架的重回單身的生活。

 

一個人並不是不好,只是一轉眼就是四年,

運氣不錯的我又遇到了另一個女孩,一個很夏天的女孩,

她迷人的也許不是氣質,是另人難以預料的有趣對話,

一條耳機線,一人左耳一人右耳,

在兩個自以為是的對話中,我被拉出了深淵,

寫了三年屬於自己的感情故事,

有歡樂、有期待、有難過、有無奈、也有感概。

 

過了九年,又遇到了那位"補習班女孩",

在她身上,學到很多相處的道理,

她大方的告訴我很多要親身體悟才學的到的東西,

包括工作、愛情或對每一件事的態度與相對較正確的作法,

在她身上,看的到時間在她身上所沉殿醞釀出的智慧,是我身上沒有的。

我花了好多的時間,在期盼別人與期盼自己的期許,

日日寸步難行,最終在面對所有現實的時候,

缺點無所遁形,難以遮掩自己的不長進。

 

喜歡是互不排斥,愛情是兩情相願,婚姻則是由更多責任義務所拼湊的,

需要對未來生活的重定義,與發自內心義務地付出和接受。

可能到了一些年紀,想法又可能會因機遇而有所變化,

對愛情的輪廓,對家庭的憧景,還會是十年或二十年前心裡所想的那樣,沒有人說的準(這也是我不愛算命的關係)。

我想說的是,對所有的定義,還是多少要保有自己的初衷,

不是只有經驗般地怕痛而躲避、妥協,這也是人在成長上的盲點。

我還滿喜歡我自己的一種個性,就是"總會記住別人的好"這點。

 

換我勸妳,忠於自己內心的感受,別想太多,

就像就算過了20幾年後,

還能隨心所慾的唱出自己的母校校歌,那麼自在熟悉。

 

我相信我會一直維持我的原樣,

還會是那樣子自在熟悉的模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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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rren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