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很早熟,在國小一年級的時候,就在物色會讓心噗通噗通跳的女生了。
那個時候喜歡一個女生,一路就喜歡到六年級,
我很幸運,因為我和她同班六年,但我只和她說過六次話吧我想,
很快的畢業了,六年的暗戀感情,也很快告吹了。
到了國中,我花心的喜歡上另一個女生,運氣也不差,
因為國中不分班,所以也同班三年,但又是另外一個暗戀的三年。
長到五專,18青年,情豆初開,我身邊所有的同學,
幾乎都開始接觸所謂純純的學生愛的時候,
但我把所有時間都放在我的嗜好上:打籃球。
好聽的說是我一直在準備好我自己,
難聽的講是我可悲的習慣一個人的生活了。
皇天不負苦心人,愛情終於悄悄的來了,
是在我準備大學考試的時候,補習班的一位女孩子,
雖然身邊的朋友都說我不適合她,
但我從沒想那麼多,因為她吸引我的,是我從沒想過的,也從沒遇過的。
這段不算愛情的愛情,來的快去的也快,
全心卻無知的當時,最後還是難以招架的重回單身的生活。
一個人並不是不好,只是一轉眼就是四年,
運氣不錯的我又遇到了另一個女孩,一個很夏天的女孩,
她迷人的也許不是氣質,是另人難以預料的有趣對話,
一條耳機線,一人左耳一人右耳,
在兩個自以為是的對話中,我被拉出了深淵,
寫了三年屬於自己的感情故事,
有歡樂、有期待、有難過、有無奈、也有感概。
過了九年,又遇到了那位"補習班女孩",
在她身上,學到很多相處的道理,
她大方的告訴我很多要親身體悟才學的到的東西,
包括工作、愛情或對每一件事的態度與相對較正確的作法,
在她身上,看的到時間在她身上所沉殿醞釀出的智慧,是我身上沒有的。
我花了好多的時間,在期盼別人與期盼自己的期許,
日日寸步難行,最終在面對所有現實的時候,
缺點無所遁形,難以遮掩自己的不長進。
喜歡是互不排斥,愛情是兩情相願,婚姻則是由更多責任義務所拼湊的,
需要對未來生活的重定義,與發自內心義務地付出和接受。
可能到了一些年紀,想法又可能會因機遇而有所變化,
對愛情的輪廓,對家庭的憧景,還會是十年或二十年前心裡所想的那樣,沒有人說的準(這也是我不愛算命的關係)。
我想說的是,對所有的定義,還是多少要保有自己的初衷,
不是只有經驗般地怕痛而躲避、妥協,這也是人在成長上的盲點。
我還滿喜歡我自己的一種個性,就是"總會記住別人的好"這點。
換我勸妳,忠於自己內心的感受,別想太多,
就像就算過了20幾年後,
還能隨心所慾的唱出自己的母校校歌,那麼自在熟悉。
我相信我會一直維持我的原樣,
還會是那樣子自在熟悉的模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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